各学院:
根据《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,现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及评审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及评审方式
各学院对照《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文件,根据自身学科方向,拟定评审方案,自主设立项目类型、资助额度等,适时启动项目申请,开展项目评审工作。
二、申请人员范围
本学院及业务归口本学院的其他部门的教职工。
三、其他
1、学院对申请项目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科技处《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推荐函》纸质版1份(含电子版),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。
2、项目申请书等材料由学院自行建立科研档案加以保管。
3、科技处将根据立项项目名单,配合财务处下达项目经费。
4、各学院科研基本业务费额度另行下达。
联系人:孙刚、陈静 联系电话:2871241
附件:
1.关于印发《安徽工程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2.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推荐函.docx
科技处
2019年11月13日